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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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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6级学生专业的通知
2016-12-22 10:12  

各系:

为做好我院2016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现将2016级调整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专业的目的

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优秀学生重新选择自己发展方向的机会。

二、调整专业的范围

本次调整专业的范围为2016级学生。

三、调整专业的要求

1. 提交调整专业申请前,学生需充分考虑并与家长沟通,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纸质申请。同时,各系接到申请后,要选拔成绩优秀、学有余力且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校纪律,无违纪记录的学生排名推荐。

2. 直招士官班、艺术类专业绝对不能转入或转出。另外汇总各系征求意见表后将不能转出或转入的专业和班级见附件一、二,请各系在上报预审表时参照。

3. 为了确保专业调整工作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班级转出的学生名额不得超过本班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各系汇总上报预审表时须严格把关。申报人数超过限额时,学生所在系需根据学生现实表现打分、排名并淘汰,确保不超额。

4.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只能进行平级、同类别转专业,各系汇总上报预审表时须严格审查。文史类考生只能转入设有文科班的理工类专业;单招类考生原则上只能转入学院单招考试同类别相关专业;中高职一体化类考生不能调整专业。

5. 系内部各专业学生优先转入、转出。

四、调整专业的流程

1. 各系部接收学生申请后先进行预审,并根据表现情况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表现进行打分、排名,并填写《×××系转专业学生预审表》(见附件三)。此表于2016年12月3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何蓉老师处。

2. 第一学期考试结束后,各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按报名专业进行汇总。结合各专业报名学生的推荐评分、排名及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打分并排名,并将报名学生名单按照《×××系转专业学生审核表》(见附件四)于2017年1月1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何蓉老师处。

3. 2017年1月15日前,结合各班级教学资源实际,教务处根据综合打分及挂科情况筛选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审批后成文下发。

五、调整专业后的成绩管理

转专业后的课程成绩按转入专业的专业标准执行。转入新专业后一学期内以自修的形式学习未修的课程,并参加下一年级的课程考试,取得相关成绩。

 

 

附件:

1.  不能转出专业和班级对照表

2.  不能转入专业和班级对照表

3.  ×××系转专业学生预审表

4.  ×××系转专业学生审核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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