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检查本学期期初及上学期期末各系部的各项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务处会同督导室将于9月22日组织期初教学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织领导
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教务处会同督导室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高鸿斌
副组长:罗建波
组 员:张 民 杨 祯 李艳芳 李 娜 何 蓉 王 涛 李 宁
周 婷 陈柯璇 孙莹滨
二、检查时间安排
9月22日 9:00——11:00
第一组(地质、测信、基础部):高鸿斌 李 宁 何 蓉(负责记录)
第二组(气象、冶金、思政部):罗建波 李 娜 陈柯璇(负责记录)
第三组(机电、水电、应化):张 民 王 涛 孙莹滨(负责记录)
第四组(采矿、信管、民艺、财贸):杨 桢 李艳芳 周 婷(负责记录)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1. 期末考试资料检查:上学期期末各科考试的试卷,主要包括试卷的批阅、装订等。检查时采用抽样检查;上学期末各专业课程的成绩册的上交及归档情况,填写是否规范;系考补考课程的组织和成绩录入情况;统计本学期课程总评成绩挂科率超过30%的课程信息。
2. 教学运行及督导检查:本学期授课计划是否上交教务处存档以及在各系部的审核、存档情况;本学期初调课教师填写调课单和存档的情况;系部、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教学秩序检查情况;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
3. 档案管理检查:各系、部对于各类资料的存放和整理是否按《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分类、标记清晰明了,方便检查和查找。
4. 校内外实习管理检查:各系实习及实践课程电子版成绩及成绩分析表是否存档及上报教务处;各系实习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实习管理与实习考核的过程材料。
四、具体要求
1. 各系部在检查前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提供检查材料。
2. 检查过程中各系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 各系部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写出整改报告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反馈相应的责任人,以便整改。
教务处 教学督导室
2016年9月12日